为深入宣传《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设》、《青海省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及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充分了解人民群众法律诉求,探索新形式下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新思路、新方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2015年12月15日起湟中县检察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五进”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该院走访机关单位11家、11所学校、56个农村和社区、12家企业,开展法律咨询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好五进工作,该院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办公室,及时指导实施方案,并亲自走访相关单位,有效提
升了活动效果。二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活动。干警根据走访单位的性质,在深入了解走访单位法律需求的基础上,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和帮助。民行、控申干警多次深入乡镇、村、学校、社区、企业等,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提供法律帮助;自侦部门干警在走访中向群众、村干部宣传职务犯罪的危害、特点等,结合我县近年来发生的涉农职务犯罪的总体情况,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法律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公诉、侦监部门利用自身所办案件作为教材,深入学校、社区、农村以案释法。三是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通过走访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100余人,征求意见建议55条,汇总为11条,针对所提出意见、建议提出8条改进措施,并积极进行整改,对于不能立改的制定方案逐步落实,并针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
通过开展检察机关“五进”活动,既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又密切群众和检察机关的联系,使检察工作向基层进一步延伸,检察执法活动更加贴近群众,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让检察机关更加了解人民群众所需所想,为化解社会矛盾,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扩大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为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讯员:刘振徽)